[21] 对这一看法的原则性错误的批驳,请见拙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非形式的价值伦理学》,第一和第二部分,尤其第一部分中的意志理论。
[22] 参见拙著:《战争天才与德意志战争》,第一章。
[23] 拟人论(Anthropomorphismus):把人类的特性和特点加于自然界事物,使之人格化。
[24] 在这些问题上,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看到了极其正确的东西。只是,我们相信能够指出:他在理智的推导时犯了错,没有区分纯逻辑学的原理与应用于机械物理学的逻辑学原理。这样,他就必然会去进行无谓的尝试,要从生命趋势中推导出“纯”逻辑学的原理。然而,纯逻辑学原理还远没有给出力学原理和力学的因果原则。参见《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非形式的价值伦理学》,第二部分最后一章。
[25] 拙文《现象学与认识论》详论了上述情况。
[26] 我不把这个词理解为某一时代的政治上的民主。政治上的民主有可能是某种价值贵族主族(Wertaristokratismus)的载体。参阅拙文《资本主义精神三论》,第三部分。亦参见拙著,《战争与建设》中《论伟大民族的民主精神》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