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市局会议室。刑警支队再一次召开侦破会议,就这一重大线索进行分析。5月31日挟持文保人员的其中一人与调查得到王立新口音相貌基本相符。王在该宾馆的住宿时间与“5?31”、“6?2”案件基本相吻合。“5?31”案发当晚三位作案人与出租车那晚拉的人数相同。从发案时间上看,当晚11时至凌晨1时左右,与出租车上三人的时间基本一致。由此判断,这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那么,木梯寺一案与仙人崖案有无联系?木梯寺系三人,住金世纪宾馆王立新系一人,其他两人是怎么回事?
支队领导决定,一面在全市宾馆查找以王立新名登记住宿的人,一面立即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有无叫王立新的逃犯和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查询其人。
公安高科技的信息很快得到反馈,家住广东省潮州市某镇一巷9号的王立新与曾住宿在金世纪宾馆的王立新的情况完全相符合。侦查员迅速获取了王的照片,让有关人员辨认。结果证实,王即系住金世纪宾馆的人,而且,5月31日晚,出租车拉、接到木梯寺的那三人中,其中一人就是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