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的案例里,目的是为了钱;它们是武器,被高明的罪犯拿来当工具,勒索那些如今完全依赖计算机系统的银行与商业组织。一旦受到警告,除非他们把数百万元汇进某个不知名账号,否则他们的数据库会在特定时刻自动清光。大部分的受害者不愿冒任何可能万劫不复的危险,他们默默付钱,通常(为了避免公众甚至私下的尴尬)他们也不会通知警方。
这种可以理解的隐秘需求,让那些网络土匪很轻易地进行电子抢劫,就算被逮到了,司法体系也不知道该拿这种新奇罪行怎么办,只能略施薄惩——而且,毕竟他们也没有真正伤害什么人,不是吗?事实上,当他们服完短暂的刑期后,依照“做贼的最会捉贼”定律,受害人还会默默雇用这些歹徒。
这种计算机罪犯纯粹出于贪念,他们当然不愿意摧毁他们吸血的对象。理智的寄生虫是不会杀死寄主的。但还有更危险的社会公敌……
他们通常是心理失调的个体:清一色青春期男性,完全独自作业,当然也绝对隐秘。他们只是为了要制造出能引起灾难和混乱的程序,再经由电缆和无线电全球网络或有形载具如磁盘和光盘,散布到整个地球。对于引起的混乱,他们会乐在其中,并沉醉在混乱赐予他们可怜心灵的权力感里。
有时,这些误入歧途的天才会被国家情报单位发掘并吸收,为的是某种秘密目的——通常是闯进敌方的数据库。这算是挺无害的雇用方式,因为上述组织对人类世界至少还有些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