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平时,遇到一个女子这么哭,我俩肯定看不下去,但这是办案呢,我俩拿出无动于衷的样子,把她带走了。
趁空我也问逗哥,刚才他怎么想的,不立刻抓人。逗哥给我的回复,他正想单独和这个夜少女聊聊,他对这女大学生为啥出来卖淫的想法很好奇。
我们回到警局时,小青也没走。她今晚并没有尸检,我猜她之所以留下,也想跟我俩一起审。我们仨带着夜少女,一起进了审讯室。
夜少女比昨晚那个金发小姐好对付,我们没怎么费劲,她就如实交代了。
她叫小娜,是附近师范大学大二的学生,家里每月给她的生活费不多,她又要穿衣打扮,又要各种游玩花销的,压根不够用。
她原本试着找兼职,却发现兼职挣得很少,偶然一个“机会”下,她接触到援交妹。原本她有些抵触,后来一想,现在开放了,谈恋爱时发生性关系很正常,女孩也不用特意把第一次留到结婚了。援交又不是偷窃抢劫,跟谁发生关系不是发生?别人卖体力挣钱、卖脑力挣钱,她跟别人发生关系挣钱,又有什么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