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初步推断,约翰应该是死于心脏病突发。死亡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半左右。但是,FBI警员在约翰身上发现了特效药,这种特效药类似于中国的速效救心丸,一般患有心脏病的人都会在身上备着,一旦心脏难受,或感到心律不齐时,就会拿出来服用。既然,死者当时心脏病犯了,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口袋里的特效药拿出来吃呢?难道是时间太仓促,没有来得及?这不太可能,除非是死者在死前受到了强烈的刺激,才会导致他突然猝死,否则,他拿药吃药并且缓解病情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所以,FBI警员的直觉告诉他们,这一定是一桩凶杀案。而那个故意刺激死者的人,就是凶手。但是,凶手到底是谁呢?
这个研究所一共就三名研究员工,除了约翰之外,就剩下罗切特和劳伦了。但是他们两个都在案发当时出海进行考察作业了。罗切特和劳伦都是晚上8点离开的研究所。罗切特在出海二十分钟后,来到了他平时工作的一个小岛。他经常在那里观察海岛附近的风向。而劳伦的不在场证据更加的充足,他在离开研究所之后,去了另一座小岛的另一所研究所去取资料。他到达时的时间是8点40分。他还和那个研究所的值班人员聊了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