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的创意的确十分独特,如果五月是真心喜欢着这一份工作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在现在的基础上多充实一下自己,将你本该有的那一份天赋更好地发挥出来。
我唔了一声,知道忠言逆耳利于行。
身边的城谏,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外面套着一件鹅黄色套头羊绒衫,茸茸的暖色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随和许多。不得不承认,城谏的高贵和冷漠,甚至是骨子里那一份优雅的性感,都仿佛与生俱来,没有一丝做作的痕迹。也许正如薄荷说的那样,这个男人,真是长得一副人人想要与他睡觉的模样。
城谏见我不语,腾出一只手拍了拍我的头,说,以五月的天赋,我相信在毕业后进入J·工作室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希望五月是真心喜欢这一份工作。
我点了点头,转头看向窗外渐渐淡去的烈阳。秋末的阳光总是这样,短暂闪现出一刹那的璀璨,像是烟火,很快消失不见。
进入城区的时候,已经有路灯渐次亮起。我看着一盏一盏的路灯一次次晃眼而过,橙色的光芒像流星一样晃出长长的尾巴。
路边有音像店放着一首老歌,准确地说,是一首唱出了男女离别后还要死不死地肝肠寸断着的老歌,歌词一字一字分外清晰地落进我的耳蜗。
作为一台音响,它的清晰度实在是完美得有些罪过,当然,坐在我身边的城谏也一定听清楚了歌词的每一个字句,也一定听到了我不经意间跟着哼唱的曲调,也一定看到了,我眼中若隐若现的透明水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