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不说最后那句英文多好——文学作品中,也总有这样的败笔——也许不是败笔,那不是更准确地揭示了最为真实的人性?
喜欢归喜欢,邵亚威还是能够发现他与柯仪的差异。他俩通常能达成默契,但许多个人爱好并不一致。比如,他喜欢的歌和电影,柯仪大多不喜欢,柯仪喜欢的歌和电影,他则完全不喜欢。不同的是,柯仪会直截了当说自己不喜欢,邵亚威会装着说自己喜欢。这就是位次关系啊,谁让是他追她呢,他只是在努力不做一只舔狗罢了。饶是如此,有时仍不免沦于舔狗的境遇中。他也认了。
柯仪还有许多让他惊异的古怪之处:咖啡当水,不爱吃肉,小时候,吃饺子只吃皮,吃月饼也只吃皮。邵亚威说,你果然是富家子女,我们小时候见了肉走不动路的。她还喜欢吃报纸,从小喜欢,偷偷吃,气得她爷爷打她,一直到上高中,还是忍不住要吃一点。邵亚威说,这叫异食癖。
至于男人,她喜欢小鲜肉,高大帅气的型男。邵亚威被噎着了,无法接话。
后来,柯仪直接告诉他,她现在正有个小鲜肉男友,劝他不要对自己太上心,却仍然不拒绝和他交往,只是让他界定清楚他们的关系,莫荒废时间浪费感情。偶尔提起小鲜肉,她会说,“那个他”。邵亚威感觉她游刃有余地穿梭在他和“那个他”或者还有更多的“他”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