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认为,孩子需要的是父母无条件的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无论孩子是什么样子,无论孩子做了什么,无论孩子胖或者瘦,高或者矮,聪明或者愚笨,顺从或者不听话,都能获得父母的全部的、真正的爱,父母会无条件地尊重孩子。也就是说,孩子不会担心自己会失去父母对自己的爱和喜欢,罗杰斯认为这对孩子人格的发展非常重要。
如果个体体验到的是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就不会形成价值条件,积极关注和自尊的需求就不会与个体的评价过程相冲突,个体就可以成为功能完善的人。
罗杰斯认为,成人不必对儿童的任何要求都给予满足,但是,父母必须将孩子的某个行为与孩子本身区分开来。例如,父母可以说:爸爸和妈妈非常爱你,但是我们不喜欢你总去游戏厅打游戏,因为……于是,孩子可以明白父母是爱自己的,父母只是不喜欢他去游戏厅打游戏的行为。这样,孩子的自我形象不会受到影响,不会影响他整个的人格发展。
六、人格适应
(一)自我的一致性
罗杰斯认为个体的功能是要维持各种自我知觉之间的一致性,并且在自我概念和经验之间起到协调作用,也就是说,个体所采用的行为方式,多半与其自我概念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