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格首先在法庭上申辩自己无罪,接着费城律师汉密顿起来辩护,他承认任格确实出过报纸,但他指出,出过报纸并不意味犯诽谤罪,只有证据说明文章是虚假的或有诽谤言论的,否则任格不构成犯罪。
法官提醒汉密顿,律师不得以用未被证实的指控事实来做辩护,因为当时对诽谤罪的法律规定,法官有权决定报上的文章是否真实。
但是,汉密顿转向陪审团,请他们认定此案的事实。他说:你们有权认定这所谓的诽谤言论是否确有其事,是否讲的真话。汉密顿律师向陪审团最后述说道:这一争议要比起诉书对任格的指控大得多,因为它已关系到人民有否自由,有否口诛笔伐残暴和贪婪的权利。陪审团经过短暂的讨论,宣告任格无罪,法庭上爆发出欢呼声音。
此次判决确定了美洲殖民地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汉密顿被人们视为英雄,“费城律师”的美名也因此而广为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