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众对原理不理解
由于比特币依据复杂的密码学设计而成,再者又遭到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的抵制,因此只是一些比较活跃的网民了解比特币通过P2P网络进行交易的原理,并知道比特币无法进行人为操纵和控制。然而,普通大众对比特币的原理并不了解,甚至不少人无法分清比特币与Q币的区别,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比特币的传播与流通。
正是由于比特币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风险,所以当比特币在我国一度成为热门词汇时,央行通过反复调查、研究,最终在2013年12月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表示,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央行)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来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还要求,我国各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不得通过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