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间剪纸《说媒》
所谓媒,指谋合二姓之人;妁,指斟酌二姓之人。也有说法称男的婚姻介绍人为媒,女的婚姻介绍人为妁。《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可见媒妁主要由妇女担任,因此媒妁又俗称媒婆,是中国古代妇女的重要职业。虽然媒妁制度及媒人极为重要,但媒人却与“盗、窃、娼”等一同被列入“下九流”的行当,很难在正史中找到踪迹。不过从一些反映当时社会情况的小说家言中,却常能寻到她们的影子,这也成为了解古代媒人群体和媒妁制度的重要途径,明末小说家冯梦龙的重要作品“三言”(《醒世恒言》《喻世名言》《警世通言》)中便多有提及。
古代迎娶新人时的花轿仪仗
最早的公务员——媒官
中国古代许多封建王朝都设有官方指定的婚姻介绍机构,由他们来管理、协调平民百姓的婚姻,这类媒人也被称作官媒。《红楼梦》中多次提及官媒,如第七十七回“有官媒来求说探春”,第七十一、七十二回也有官媒的身影出现,可见其当时之盛行。官媒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当时的媒官被称为“媒氏”,从国家领取一定的俸禄,执行公务,颇类似于现在的公务员。《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掌管百姓婚姻之事,这可看做媒官的述职报告。该篇文字中还提到,全国未婚男女的花名册统统掌握在这种“媒氏”手中,他们定婚律、制婚龄、安排婚嫁时令、处理婚恋纠纷,甚至还可以对不守婚嫁时令者予以处罚,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媒氏”机构进一步扩大。《管子·入国》篇载:“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当时“掌媒”这个官方机构,除了为年轻人安排嫁娶,还为鳏寡重新组织家庭,并给他们分配田宅。《史记》以至于《二十四史》虽有“职官志”,却对媒官没有专门的记载,因为秦以后不再设立正式媒官,倒是一些人物志里媒官屡有出现,称呼也保持不变,一般指那些在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在《三国志》中,就提到“为设媒官,始知嫁娶”。《晋书·武帝纪》载,女子凡年满17岁,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到了元明时期,官媒则是指在衙门中登记认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样,主要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婚姻发生纠纷,在堂上发落婚配,都要找官媒解决。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十四回,兰仙自尽之后,庄大老爷便把负责看守的官媒打了500大板,可见彼时官媒已具有了另一重公职——看守。据相关史料记载,清朝曾将大批罪犯流放到西北边疆,为解决这些人的婚姻,特地“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这也能看出其本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