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是深夜3点接到的报警电话,4点才赶到案发现场,整整晚了一个小时。而这名中年妇女声称自己是在报警后,发现了那扇被撬开的窗户,而且它一直都在大敞着。照她的话推论,窗子应该是在死者死前被撬开的,但是,当警长赶到案发现场时,却发现这名中年妇女还穿着薄薄的豹纹睡衣,而且屋子还很暖和,这点与她的证词明显矛盾。这天晚上室外温度极低,窗子开了那么久,屋内的温度应该会降了很多,所以这个妇女至少穿件外套才合理。
其次,警长刚到,中年妇女就对他说:“警长,你怎么才来呀,都急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这句话正好与屋子里的温度相吻合。天下大雪,道远路滑,而且又是凌晨,中年妇女越等越着急,她还以为警长不来了呢,于是她把窗子关上了,当警长的车停在她家楼下时,她又把窗子给推开了,然后跑出去迎接警长。由此看来,中年妇女之前的证词与事实十分矛盾,所以不成立。至于到底谁才是杀害她丈夫的凶手,相信等她到了警局,真相一定会大白。
第三节 寻找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在FBI厚厚的卷宗里,很多案件都是千头万绪、一团乱麻,想要成功破案,就得从千头万绪、一团乱麻中,找到蛛丝马迹。训练有素的FBI警员不会放过犯罪现场的一根头发丝,甚至一处不起眼的皮屑,因为这些说不定就是整个案子的重要线索。而他们的辩证思维亦会让他们在千头万绪或是一团乱麻的案子中找到必然联系,从而完美地将案子侦破。